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问题解答来啦!

作者:学工处、团委管理员 时间:2025-09-15 15:35:1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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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校对学生实施资助的主要依据,学校将按统一的工作流程和认定分析方法,核实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确定其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对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别进行确定,再参照经济困难程度分档资助。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对象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学生需要向学校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及相关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填写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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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1)解释:即原建档立卡学生。根据脱贫情况,政府部门会将原建档立卡户划分成:脱贫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

(2)证明材料:乡村振兴部门、扶贫办等发放的原建档立卡家庭《扶贫手册》、当地镇级以上人民政府扶贫部门开具并加盖公章的原“建档立卡家庭证明”或《江西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的复印件、及户口簿户主首页和户口簿学生本人页复印件。

2.什么是“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1)解释:是指家庭户籍、财产和人均收入状况均符合国家、省和当地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标准的城乡家庭。

(2)证明材料:①提交有效期内的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或市民政局)印制《江西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②部分边远地区或欠发达地区学生,未能提交当地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其证明未能体现有效期的,可提交近六个月最低生活保障金银行发放流水予以佐证、及户口簿户主首页和户口簿学生本人页复印件。

3.什么是“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

(1)解释:是指由于突发意外事件(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或其他原因(如疾病、失业等)导致生活遭遇重大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2)证明材料:突发严重困难户相关证件或手写相关情况描述(需含申请人签名和所在居委会或村委会联系电话)、户口簿户主首页和户口簿学生本人页复印件。

4.什么是“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等儿童)?

(1)解释: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其中,“未成年人”定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

(2)证明材料:①未满18周岁的孤儿,应提交由民政部监制的《儿童福利证》。②满18周岁的孤儿,不再持有相关证件,可提交儿童福利机构或孤儿住所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户口簿复印件予以认定。

5.什么是“低保边缘、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刚性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

(1)解释:低保边缘、其他低收入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低保边缘)认定标准的家庭。刚性支出型困难家庭,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认定的医疗、教育、残疾康复或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家庭刚性支出总额占家庭总收入比例超出当地规定,且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户籍所在县(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低保边缘家庭证、其他低收入家庭证、刚性支出型困难家庭证或其他证明。

6.什么是“特困供养人员”?

(1)解释: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人赡养、抚养、扶养(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证明材料:符合“特困供养人员”的学生,提交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印制的《江西省农村五保供养证书》或《特困人员供养证》。

7.什么是“特困职工子女”?

(1)解释:特困职工是指领取合法工资、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或者由于患病、子女就学、残疾、单亲及受灾导致刚性支出过大,不经救助难以摆脱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2)证明材料:整本《特困职工证》复印件,若无《特困职工证》,可由县级以上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或县级工会组织出具相关证明。

8.什么是“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含烈士子女、牺牲军人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

(1)解释:可能适用有关教育救助政策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不含在乡复员军人、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和老烈士子女等三类60周岁以上对象):包括残疾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役人员、直接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等五大类对象。

(2)证明材料:提交民政部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省民政厅印制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省民政厅印制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

9.什么是“残疾、残疾类别、残疾等级”?

(1)解释:残疾指人的身体某部分或其生理功能上的缺陷。残疾等级按伤害程度大致可分为:一级残疾、二级残疾、三级残疾、四级残疾(一级为重度,四级为轻度)。

(2)证明材料:①提交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印制、由县级残联核发的第二代残疾证(残疾人证)。《残疾人证》需在有效期内。②“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和“智力残疾”单独分类,其余残疾类别列入“其他残疾”选项。③父母残疾情况认定同上,依情况可判定申请学生是否为残疾人子女。

10.什么是“父母一方抚养”

(1)解释:指父母任一方因故身亡或符合法院判定失踪,由其单一方给所属子女承担抚养义务。(注意:父母分居或离异后,父母双方仍必须共同抚养子女,不能纳入该指标)

(2)证明材料:村(居)委会以上级别证明和家庭户口簿复印件。

11.什么是“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不含残疾)”?

(1)解释:重大疾病是指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一般包括:恶性肿瘤、严重心脑血管疾病、需要进行重大器官移植的手术、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和严重精神病等。更具体范围参阅附件3《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

(2)证明材料:提供县级区级以上或三甲医院诊断证明或病情诊断书及病历复印件,证明中须显示时间、所患何种疾病并盖医院公章,医生签名。

12.什么是“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一年以内,一年以上两年以内)”?

(1)解释:家庭因自然灾害导致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农田毁坏,生产生活资料受损严重,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需政府给予过渡期生活救助的。注:如若达不到上述程度,一律属于非“重大自然灾害”。

(2)证明材料:所在村(居)委会或县级民政部门开具遭受灾害的原因及困难程度的证明。需含申请人签名、所在村(居)委会联系电话或居委开具的遭受重大自然灾害证明材料。

13.什么是“家庭遭受重大突发意外事件(一年以内,一年以上两年以内)”?

(1)解释:遭受重大突发意外事件,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由于不能抗力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意外伤害,造成严重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的事件。该项指标不包含“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

(2)证明材料:提供村委(或居委)有关证明,公安、消防或民政部门等出具的认定书或救助证明,保险公司的理赔证明等予以佐证。


14.什么是“其他”?

是指凡不符合认定分析表任何一项的,需要说明家庭经济情况的其他相关内容。可提供相关证件或手写相关情况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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