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01 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02 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不超过20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03 贷款期限
按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最短6年确定,最长贷款时间为剩余在校时间+15年。
04 关于生源地贷款相关问答
1. 利率如何确定?
利率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SY-60个基点(即LPRSY-0.6%)执行。
2. 什么时侯开始还款、还本宽限期是多长时间?
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6年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特殊情况除外)。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3.什么时候可以提交生源地贷款的申请?
江西省申请首贷和续贷的时间一般在7月~9月,具体以当地资助中心规定为准。
05 申请条件
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国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学籍:2024年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并入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以上高校在读的其他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信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家庭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其他: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共同借款人应符合的条件
预借款学生的关系: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无年龄限制);
2.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户籍:学生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年龄: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续贷时,如未更换共同借款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其他: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首贷申请流程
哪儿可以办理申贷手续?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
首次贷款的时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续贷的时候,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原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或远程办理。
远程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生源地首贷

基本步骤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网页
http://www.csls.cdb.com.cn/

2. 点击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注册,获得个人账号。


3. 登陆至个人页面,根据网站提示完成贷款申请。


申请流程
1.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
2. 注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
3. 填写申请表:在线填写申请表,填写后导出并打印,借款学生本人签字;
4. 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导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后由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签字。
所需材料
1. 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2.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本人签字的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3.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4.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5. 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6.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一同携带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签订合同并领取回执单;
7. 借款学生在9月开学时,尽快将回执单交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师,由老师录入系统。
注意:10月10日后无法录入回执。
续贷流程
生源地续贷

远程续贷

1. 登陆至个人页面,根据网站提示完成贷款申请。
2. 完成验证

续贷学生申请贷款,点击申请会出现短信验证界面,验证是本人操作申请贷款该步操作为强制性操作,如果首次贷款预留电话已停用,请变更为现用手机号,以确保贷款申请成功短信和回执验证码短信均发送到该手机号码。
3. 进入界面后,按要求完善续贷信息

4. 如实填写共同借款人信息

5. 填写完成后,进行贷款信息确认

注意:带有“*”的为必填,续贷声明不得过于简单(100-200字,不超200字),需兼顾在校学习表现和家庭情况两方面。续贷声明内容敷衍、态度不认真的,审核不予通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填写并检查完毕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6. 选择受理方式

选择网上签订合同
7. 确认借款合同,确认后点击“确定”按钮

8. 显示贷款申请已提交后,点击“确认”按钮

9. 等待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受理

10.学生到高校报到
提交《受理证明》到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由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在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回执信息。
11. 学生可通过在线系统查询贷款受理情况
具体的贷款受理情况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看。
线下现场办理
续贷流程✦
在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
所需材料✦
1. 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的《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续贷更换共同借款人的,办理续贷手续时,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县中心。
咨询方式
如果同学们对助学贷款有疑问
可拨打工作热线咨询:0798-2192989
也可前往下方工作地点咨询:
景德镇陶瓷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118室